6月21日,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获悉,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,进一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,该厅于近日印发了《广西“十三五”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》,鼓励公众通过“12369”环保举报热线、信函、电子邮件、政府网站、微信平台等途径,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。
《方案》明确要求,到2020年,全区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且总体保持优良,14个设区市空气PM10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一氧化碳浓度全部达标。全区PM2.5平均浓度实现达标,其中2015年未达标设区市平均浓度下降15%以上。全区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达到91.5%,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均削减13%。
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区将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贯穿到大气环境管理工作各领域,统筹运用源头控制、结构优化、达标管理、严格执法等多种手段,系统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。此外,将重点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、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、工业锅炉综合整治、优化能源结构、移动源污染综合防治、严格环境准入、生活领域大气污染综合整治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等八大工作任务。
据悉,自治区政府将与各市政府签订新一轮目标责任书,并将《方案》实施情况、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纳入市、县及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,每年进行评价考核,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、PM10、PM2.5控制目标分解下达到各设区市。